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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09-04  编辑: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各系:

为贯彻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8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我院2020届困难毕业生的精准帮扶工作,促进毕业生群体就业创业,现就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1.补贴对象: 2020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0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

2.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3.发放原则: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1.网上自愿申请(2019年9月5日至9月29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已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注册过个人账号的,可用该个人账号直接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毕业生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2.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校验(2019年9月5日至9月30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6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19年9月5日至10月11日)

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条件,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学校,各系汇总后与10月10日前将学生的申请材料、本系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纸质(加盖系公章)和电子版交培训部(联系人:吴义军 电话13866813351)。

材料报送要求

1.《安徽省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公示(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人社部门进行网上公示,学院将在校园宣传栏内及就业指导网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补贴发放

人社、财政部门将于2019年11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工作要求: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涉及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系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的组织申请及发放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向毕业生特别是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宣传求职补贴发放政策,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及时申报、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