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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舒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编辑日期:2015-01-15  编辑:饶文婷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舒城县人社局、卫生局指导,舒城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三、招聘对象

㈠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⒋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⒉现役军人;

⒊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⒋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⒌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

⒈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3日至15日正常办公时间。

报名地点:舒城县妇幼保健所六楼会议室。

⒉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⑴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应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证明式样见附件3)。

⑵《舒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医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⒊报名有关要求

⑴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及时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⒋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办公室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少数紧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㈡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⒈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其中,《临床医学一》笔试内容为普通高等院校现行大学本科起点临床医学专业知识,《临床医学二》笔试内容为普通高等院校现行大学专科起点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护理》笔试内容为普通高等院校现行大学专科起点护理(学)专业知识。

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于2015年1月23日正常办公时间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⒊面试

面试人选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其中,护理岗位按1.25:1比例确定,其他各招聘岗位按2:1比例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⒋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8:2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㈢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下同),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㈣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由舒城县人民医院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报舒城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查备案,不入编、不纳入财政供给。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充分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权,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人民医院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舒城县监察局)、

8621212(舒城县卫生局);

政策咨询电话:0564-8088086(舒城县人民医院)。

附件:⒈舒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医护人员岗位计划表

⒉舒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医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舒城县人民医

附件1

  舒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医护人员岗位计划表

护理

40

护理

全日制专科

25周岁以下,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

执业资格

护理

 

 

 

 

 

 

 

附件2             

舒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医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岗位:                                  专业考试科目: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贴照片

 

 

身份证

号码

 

婚姻

状况

 

学历

 

 

学位

 

 

执业

资格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籍贯

 

 

现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手机:

固话:

本人学习

和工作

简  历

(自中学

填起)

 

舒城县

人民医院

审查意见

 

 

 

 

                                         (盖 章)

审查人签名:                        2015年1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