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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芜湖市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日期:2013-11-26  编辑:汪专胜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市卫生局负责发布招聘公告(计划)、组织报名和笔试工作,笔试后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在市卫生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进行。

    招聘公告在芜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wuhuwsj.gov.cn)统一发布。

    四、招聘计划与管理

    我市今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外工作人员166名,实行统一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具体招聘计划见《2013年芜湖市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五、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打破地域、户籍、身份等界限,欢迎省内外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人员应聘。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步骤

(一)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大礼堂(芜湖市九华山路) 。报名时间为  2013 4 8日至412,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芜湖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并填写《2013年芜湖市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有效联系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实际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并进行缴费确认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和审查表等材料。招考岗位有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均须有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现场报名缴费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卫生局批准,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数。对于取消招考计划的原报考人员,可于4月26日9:00 —16:00到市卫生局政工科(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240室)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专业知识测试》或《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4月27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测试或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具体考点: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4月26日,报考人员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大礼堂(芜湖市九华山路)凭缴费发票和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于5月上旬在芜湖市卫生局网站网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缴费确认。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卫生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面试主要内容: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8号文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卫生局网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按规定落实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公示后,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单位首次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对需要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再续聘。

七、监督检查

公开招聘公立医院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其他事宜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有关招聘的政策和信息、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请登陆芜湖市卫生局网查询。本《公告》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芜湖市卫生局 0553-3836574

监督电话:

芜湖市卫生局0553-3832157

 

 

 

                                 芜湖市卫生局

                                   201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