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基层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1年利辛县医疗卫生机构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7名;其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详见《2021年度利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招聘相关信息于2021年9月18日起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n.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
在2021年度利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9月25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lixin.pzhl.net/index.php”。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9:00至9月2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1年利辛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网上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可于9月30日17:00前随时登陆“http://lixin.pzhl.net/index.php”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9月30日17:00前改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于10月1日17:00前登录“http://lixin.pzhl.net/index.php”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10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17:30期间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到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交口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联系电话:0558-8803137)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8日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5日5:00,登陆“http://lixin.pzhl.net/index.php” 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统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0月17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科。
2021101--2021112、2021114-2021119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2021113、2021120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医学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分值按3:7的比例,满分为12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相关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笔试成绩最低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加分政策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
上述人员于2021年10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交口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联系电话:0558-8803137)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须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加2分。
(五)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1:1比例确定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高低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利辛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事宜
(一)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有关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三)本公告由2021年度利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1、咨询电话:0558-8812151(县人社局)
0558-8832052(县卫健委);
2、监督电话:0558-8832053(县卫健委监察室);
0558-8809913(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附件:2021年度利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度利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部分岗位专业及考试科目进行调整,调整后岗位见附表。
本次招聘各岗位专业及考试科目以调整后的《岗位表》为准(下表)。
2021年度利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是否 应届生 |
年龄 |
考试科目 |
单位 |
备注 |
公共知识 |
专业知识 |
|
|
1 |
2021101 |
临床医生 |
5 |
临床医学 |
专科及以上 |
|
是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知识 |
王人、旧城、望疃、城关、阚疃 |
|
2 |
2021102 |
临床医生 |
6 |
临床医学 |
专科及以上 |
|
否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知识 |
马店、城北、汝集、张村、望疃、城关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
3 |
2021103 |
公卫医生 |
4 |
预防医学 |
专科及以上 |
|
是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预防医学专业知识 |
阚疃、孙集、旧城、疾控中心 |
|
4 |
2021104 |
公卫医生 |
2 |
预防医学 |
专科及以上 |
|
否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预防医学专业知识 |
王市、疾控中心 |
|
5 |
2021105 |
口腔医生 |
2 |
口腔医学 |
专科及以上 |
|
是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知识 |
江集、纪王场 |
|
6 |
2021106 |
口腔医生 |
1 |
口腔医学 |
专科及以上 |
|
否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知识 |
张村 |
|
7 |
2021107 |
医学影像人员 |
2 |
本科: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专科:临床医学 |
专科及以上 |
|
是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知识 |
王市、永兴 |
|
8 |
2021108 |
医学影像人员 |
1 |
专科及以上 |
|
否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知识 |
永兴 |
|
9 |
2021109 |
影像技术人员 |
2 |
本科: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专科:医学影像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是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知识 |
新张集、汝集 |
|
10 |
2021110 |
影像技术人员 |
1 |
专科及以上 |
|
否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知识 |
孙庙 |
|
11 |
2021111 |
护理人员 |
1 |
本科:护理学 专科:护理 |
专科及以上 |
|
是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护理专业知识 |
巩店 |
|
12 |
2021112 |
护理人员 |
2 |
专科及以上 |
|
否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护理专业知识 |
城北、大李集 |
|
13 |
2021113 |
会计人员 |
1 |
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 专科:财务会计类(会计、财务管理) |
专科及以上 |
|
否 |
35周岁以下 |
公共基础知识 |
会计专业知识 |
王人 |
|
14 |
2021114 |
中医医生 |
1 |
中医学 |
专科及以上 |
|
否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中医临床医学知识 |
巩店 |
|
15 |
2021115 |
药学人员 |
1 |
药学 |
专科及以上 |
|
否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知识 |
孙庙 |
|
16 |
2021116 |
检验人员 |
1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是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卫生检验专业知识 |
疾控中心 |
|
17 |
2021117 |
检验人员 |
1 |
本科:卫生检验与检疫 专科: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否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卫生检验专业知识 |
疾控中心 |
|
18 |
2021118 |
公卫医生 |
1 |
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是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预防医学专业知识 |
疾控中心 |
|
19 |
2021119 |
公卫医生 |
1 |
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否 |
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预防医学专业知识 |
疾控中心 |
|
20 |
2021120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
1 |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安全与检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否 |
35周岁以下 |
公共基础知识 |
食品安全专业知识 |
疾控中心 |
|
|
|
合计 |
37 |
|
|
|
|
|
|
|
|
|